十堰市郧阳区鲍峡镇鲍家村小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房屋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郧财采计[2016]138号计划函要求,拟对十堰市郧阳区鲍峡镇鲍家村小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房屋建设工程设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FCGJT2016-530
二、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鲍峡镇鲍家村小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房屋建设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即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工程内容为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详见设计图纸)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发生亏损;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至少完成2项类似工程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竣工备案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含有效的临时证),且未在其他在施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应提供公司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
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投标人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及六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资料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
4、参加此项目谈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前)到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西路15号1栋一单元7)领取谈判文件并提交报名资料。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交20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鲍峡镇财政所账户,(汇款单用途注明“十堰市郧阳区鲍峡镇鲍家村小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房屋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
报名时提供资料:由拟派建造师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6年7月18日上午9:00时前递交至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地点: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十堰市郧阳区鲍峡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黄宗然 电话/传真:13636204737
采购代理机构: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宏烨 电 话:0719-7236433
收款单位全称: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鲍峡镇财政所
开 户 行:郧县农商行鲍峡支行
账户:82010000000533263
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